
|房地合一稅「舊制 vs 2.0」一次看懂
房子賣掉到底要繳多少稅?先搞懂你是哪一種制度
很多屋主準備出售房屋、土地時,第一個想到的是:
「我的房子賣掉,要繳多少房地合一稅?」
但其實第一個問題不是「繳多少」。
而是:
「我到底適用舊制,還是房地合一稅2.0?」
因為適用制度不同,課稅方式、申報時間、稅率及計算方式都可能不同。
而且現在已經是2026年,實務上最容易讓人混淆的「房地合一1.0」不需要再當成現行制度來比較。
目前屋主真正應該掌握的是:
舊制 vs 房地合一稅2.0
一、先給答案:判斷新制、舊制,第一關看「取得時間」
最簡單的判斷方式:
| 房地取得情況 | 原則適用制度 |
|---|---|
| 10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 | 舊制 |
| 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 | 房地合一稅2.0適用範圍 |
| 105年後取得預售屋 | 符合規定者納入房地合一稅 |
| 某些符合條件的股權交易 | 視同房地交易課稅 |
財政部目前說明,房地合一稅2.0自110年7月1日起施行;個人及營利事業自110年7月1日起交易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地,適用房地合一稅2.0。
但是要特別注意:
不能只看「房子幾年買的」。
如果是:
- 繼承
- 贈與
- 夫妻贈與
- 共有持分
- 都市更新
- 危老重建
- 自地自建
- 與建商合建
取得時間及持有期間可能有特殊規定。
所以特殊案件不能只用一句:
「105年前就是舊制,105年後就是2.0。」
直接判斷。
二、2026年最重要的「舊制 vs 2.0」比較表
| 比較項目 | 舊制 | 房地合一稅2.0 |
|---|---|---|
| 主要適用房地 | 104/12/31以前取得等非新制範圍 | 105/1/1以後取得房地等 |
| 課稅重點 | 主要課房屋交易所得 | 房屋+土地交易所得 |
| 土地部分 | 土地交易所得原則不併入綜所稅 | 納入房地交易所得計算 |
| 土地增值稅 | 另行計算 | 仍然要繳,但土地漲價總數額涉及房地合一所得計算 |
| 稅率 | 併入綜合所得,依綜所稅級距課稅 | 依持有期間適用差別稅率 |
| 短期出售 | 與2.0不同 | 短期稅率較高 |
| 申報時間 | 原則次年5月綜合所得稅申報 | 原則交易後30日內申報 |
| 預售屋 | 依舊制時代規定 | 納入房地合一課稅範圍 |
| 自住優惠 | 舊制規定不同 | 符合條件可享400萬元免稅額 |
| 交易所得 | 房屋部分計算 | 房地整體計算 |
財政部目前仍明確說明,非屬房地合一新制範圍的房屋,適用舊制財產交易所得;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地則屬房地合一課稅範圍。
三、什麼是「舊制」?
舊制最大的特色,可以用一句話記:
「房屋算所得,土地主要看土地增值稅。」
例如:
屋主在103年買了一間房地。
2026年出售。
如果這間房地屬於舊制範圍:
土地部分
主要涉及:
土地增值稅
房屋部分
則計算:
房屋交易所得
再將房屋交易所得併入當年度綜合所得申報。
財政部目前仍針對舊制房屋交易所得發布年度計算規定;舊制房屋原則上依實際交易資料核實計算,非屬新制範圍者,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。
四、舊制為什麼很多人會覺得「土地沒有再課一次所得稅」?
因為舊制時代:
土地交易所得不計入綜合所得稅。
土地增值的部分,主要透過:
土地增值稅
處理。
因此舊制常被簡化成:
房屋 → 財產交易所得稅
土地 → 土地增值稅
但是要注意:
「土地不課房屋交易所得稅」
不代表:
「土地完全不用繳稅」。
土地增值稅仍然可能產生。
五、什麼是房地合一稅2.0?
房地合一稅2.0的核心概念非常簡單:
房子+土地的交易所得一起計算
基本計算方式可以先記成:
房地交易所得
=
成交價額
- 取得成本
- 因取得、改良及移轉支付的必要費用
再依規定減除:
土地漲價總數額
計算課稅所得。
財政部目前的公式就是:
成交價額-取得成本-相關費用-土地漲價總數額=課稅所得。
六、房地合一稅2.0目前稅率是多少?
這是屋主最需要知道的部分。
境內居住個人
| 持有期間 | 房地合一稅2.0 |
|---|---|
| 2年以內 | 45% |
| 超過2年~5年 | 35% |
| 超過5年~10年 | 20% |
| 超過10年 | 15% |
因此現在不要再用早期房地合一1.0的稅率表來判斷。
2026年實務上直接記:
2年 → 45%
5年 → 35%以下
10年 → 20%以下
超過10年 → 15%
財政部現行房地合一2.0制度就是將短期交易適用35%、45%高稅率的期間拉長。
七、為什麼「持有5年」非常重要?
這是屋主常常忽略的地方。
假設:
房地交易所得:
500萬元
先不考慮特殊優惠及其他因素。
持有2年內
500萬 × 45%
= 225萬元
持有3年
500萬 × 35%
= 175萬元
持有7年
500萬 × 20%
= 100萬元
持有11年
500萬 × 15%
= 75萬元
同樣都是500萬元的課稅所得,
因為持有期間不同:
稅負可能差非常多。
所以屋主出售前,不要只問:
「現在可以賣多少?」
還要問:
「現在賣,適用哪一個持有期間級距?」
八、但是45%、35%、20%、15%不是所有人都一樣
這點非常重要。
房地合一2.0並不是:
所有房子一律套45%、35%、20%、15%。
所得稅法針對一些特殊情況有不同稅率。
例如:
非自願因素出售
符合財政部公告的調職、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,且持有期間在5年以下者:
20%
自有土地與建商合建
符合規定者:
20%
都市更新、危老重建等特定情況
也可能有特殊稅率。
因此:
看到房子持有3年,不代表一定就是35%。
還要確認交易性質。
九、最重要的「自住6年優惠」
這是一般屋主最應該知道的優惠。
如果符合:
- 個人或配偶、未成年子女設籍
- 持有並實際居住連續滿6年
- 交易前6年沒有出租
- 交易前6年沒有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
- 過去6年沒有使用過這項自住房地優惠
符合規定者:
課稅所得400萬元以內免稅
超過400萬元:
超過部分按10%課稅
財政部2026年最新說明仍維持這項優惠。
十、舉一個自住6年的例子
假設:
房地交易所得:
600萬元
符合自住6年優惠。
先扣:
400萬元免稅額
剩下:
200萬元
再以10%計算:
200萬元 × 10%
= 20萬元
所以:
不是看到房地合一稅最高45%,就認為自住房一定要繳45%。
如果符合自住優惠,稅負可能差非常多。
十一、繼承的房子,要特別小心
這是實務上非常容易搞錯的地方。
例如:
父親在民國103年買房。
後來由兒子繼承。
兒子2026年出售。
不能只說:
「兒子是105年以後取得,所以一定2.0。」
繼承案件有特殊規定。
財政部說明,若被繼承人在104年12月31日以前已取得房地,繼承人之後出售時,可能仍適用舊制;但若被繼承人本身是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,則可能進入新制。
所以:
繼承房不能只看繼承人拿到房子的日期。
一定要往前追:
「被繼承人當初什麼時候取得?」
十二、2026年又有一項重要更新:舊制繼承、受贈房屋的所得計算
這一點是2026年屋主特別值得注意的新資訊。
財政部在2026年7月發布新解釋:
如果是:
繼承或受贈取得的舊制房屋
之後出售時,可以依規定將繼承或受贈時的房屋評定現值,按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後,再作為計算房屋交易所得的減項。
目的就是降低長期物價上漲造成的名目所得增加。
這對:
長輩留下來的老房子
繼承房產
特別值得注意。
十三、共有持分出售,甚至可能「同一間房、兩種稅制」
這是非常重要的實務案例。
例如:
甲在103年取得:
1/2持分
乙在111年取得:
1/2持分
2026年兩人一起出售。
雖然:
是同一間房子
但是:
甲的1/2
可能屬於:
舊制
乙的1/2
可能屬於:
房地合一2.0
也就是:
同一間房子,不同所有權人的持分,可能適用不同稅制。
財政部2026年也特別提醒,共有房地出售時,如果各所有權人取得時間不同,交易所得可能分別適用舊制財產交易所得或房地合一稅。
十四、預售屋現在也不能用「一般房屋」的想法判斷
房地合一2.0擴大課稅範圍。
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
符合規定者:
納入房地合一課稅範圍。
所以現在買預售屋後轉售:
不能再用以前「只是轉讓權利」的舊觀念來理解。
房地合一2.0就是為了防止利用預售屋交易規避房地交易所得稅而擴大課稅範圍。
十五、農地也不能一概而論
這是土地屋主非常容易誤會的地方。
看到:
農地
不代表:
一定不用房地合一稅。
但所得稅法第4條之5確實列有特定農業用地,如果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相關規定、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者,可適用房地合一所得稅免稅規定。
所以農地出售要看:
- 土地使用分區
- 使用地編定
- 是否符合農業發展條例
- 是否符合農地農用
- 是否符合相關免稅條件
- 土地增值稅是否符合不課徵條件
不能只看到「農地」兩個字就直接說:
「不用房地合一稅。」
十六、房地合一2.0最容易被忽略的申報期限
這一點跟舊制差很多。
舊制
房屋交易所得原則上:
併入次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。
也就是一般所說的:
「隔年5月申報。」
財政部對舊制房屋交易所得的說明即採此方式。
房地合一2.0
不是等明年5月。
而是:
原則上交易後30日內申報。
房屋、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的:
次日起30日內
向國稅局申報。
預售屋等特定交易,也有相應的30日申報規定。
十七、房地合一稅到底怎麼算?
可以用這個簡單公式理解:
第一步:算交易所得
成交價
- 取得成本
- 必要費用
=交易所得
第二步:
再依規定減除:
土地漲價總數額
第三步:
得到:
課稅所得
第四步:
課稅所得 × 適用稅率
=
應納房地合一所得稅
財政部現行計算說明即採「成交價額-取得成本-相關費用-土地漲價總數額」計算課稅所得。
十八、哪些成本、費用可能影響房地合一稅?
屋主出售房屋時,千萬不要把所有資料都丟掉。
常見需要注意的包括:
取得成本
- 原始買價
- 契稅
- 印花稅
- 代書費
- 規費
- 公證費
- 仲介費
- 其他符合規定的取得成本
改良、修繕
符合規定的:
- 增建
- 改良
- 修繕
- 提升房屋價值或效能的支出
都可能涉及成本認列。
財政部目前也明列取得、改良、移轉相關必要費用及符合條件的增置、改良、修繕費等成本規定。
所以:
發票、收據、契約、付款證明,能留就留。
十九、最容易犯的5個錯誤
❌ 錯誤1:以為現在還有「1.0或2.0可以選」
不是。
2026年實務判斷應該先確認:
屬舊制,還是房地合一2.0。
❌ 錯誤2:以為105年前買的房子一定永遠舊制
一般判斷是如此,但:
繼承、贈與、共有持分等特殊案件不能直接套用。
❌ 錯誤3:以為房地合一稅就是「賣價-買價×稅率」
不完整。
還要考慮:
成本+必要費用+土地漲價總數額+適用優惠。
❌ 錯誤4:以為自住房出售一定45%
錯。
符合自住6年優惠:
400萬元以下免稅
超過部分:
10%
❌ 錯誤5:以為房地合一稅明年5月再報就可以
這是非常危險的。
房地合一2.0:
原則上交易後30日內申報。
不要跟一般綜合所得稅的5月申報混在一起。
二十、屋主出售前,建議先做「8項檢查」
出售前先把這8件事確認清楚:
① 取得日期
到底是哪一天取得?
② 取得方式
買賣?
繼承?
贈與?
共有?
③ 適用制度
舊制?
房地合一2.0?
④ 持有期間
是否已經跨過:
2年、5年、10年?
⑤ 是否符合自住6年優惠
有沒有:
設籍+實際居住+6年?
⑥ 成本證明
原始買價及相關費用是否留存?
⑦ 改良修繕費
有沒有合法憑證?
⑧ 最後淨得款
不是只算:
「房子可以賣多少?」
而是要算:
「扣掉稅與交易成本後,我最後真正拿多少?」
二十一、實際案例:同樣賣1,500萬元,稅制可能完全不同
假設兩位屋主:
A屋主
2010年取得。
2026年出售:
1,500萬元
屬於舊制範圍。
主要計算:
房屋交易所得
再併入綜合所得申報。
B屋主
2018年取得。
2026年出售:
1,500萬元
屬房地合一2.0範圍。
需要計算:
房地交易所得
並依持有期間適用2.0稅率。
C屋主
2018年取得。
2026年出售。
而且符合:
自住6年優惠
如果課稅所得600萬元:
400萬元免稅,
剩下200萬元:
200萬元 × 10%=20萬元
所以三個人:
都是賣1,500萬元
最後實際繳的稅:
可能完全不同。
這就是為什麼:
不能只看房屋售價判斷稅負。
二十二、我的市場觀察:屋主真正應該算的是「淨到手」
很多屋主談房屋出售時只問:
「現在市場可以賣多少?」
但專業的出售規劃應該多問一步:
售價
↓
減取得成本
↓
減合法必要費用
↓
計算房地交易所得
↓
判斷房地合一稅
↓
土地增值稅
↓
其他交易成本
↓
最後真正拿到多少?
例如:
房子多賣100萬元,
不代表:
口袋真的多100萬元。
因為還要考慮:
房地合一稅、土地增值稅、仲介費、代書費及其他交易成本。
所以我認為:
真正專業的房屋出售評估,不只是幫屋主估「市場價格」,而是要讓屋主知道「出售後真正能留下多少」。
二十三、2026年房地合一稅最簡單記法
如果是一般屋主,可以先記住這張表:
| 先看什麼? | 記住這個 |
|---|---|
| 第一關 | 取得日期 |
| 第二關 | 舊制 or 房地合一2.0 |
| 第三關 | 持有幾年 |
| 第四關 | 是否有特殊交易情況 |
| 第五關 | 是否符合自住6年 |
| 第六關 | 成本及費用證明 |
| 第七關 | 土地漲價總數額 |
| 第八關 | 最後淨到手金額 |
二十四、一句話搞懂「舊制 vs 房地合一2.0」
舊制
主要是「房屋交易所得」併入綜合所得課稅,土地部分主要涉及土地增值稅。
房地合一2.0
房屋+土地交易所得合併計算,依持有期間適用差別稅率,原則上交易後30日內申報。
自住6年
符合條件,課稅所得400萬元以內免稅,超過部分10%。
二十五、最後提醒屋主
房地合一稅真正困難的地方,不是背稅率。
而是:
「先判斷你是哪一種案件。」
尤其遇到:
- 老屋
- 繼承房
- 贈與房
- 夫妻贈與
- 共有持分
- 農地
- 預售屋
- 都市更新
- 危老重建
- 自地自建
- 與建商合建
都不要直接套一般公式。
正確順序應該是:
先確認取得方式
↓
確認取得日期
↓
判斷舊制/房地合一2.0
↓
確認持有期間
↓
確認是否有優惠或特殊稅率
↓
計算課稅所得
↓
最後才算稅額
結語
房子賣得高,不一定就是賺得多。
真正重要的是:
「賣掉以後,最後真正留下多少?」
因此,準備出售房屋、土地之前,建議不要只問:
「現在行情多少?」
也要問:
「我的稅制是哪一種?」
「房地合一稅怎麼算?」
「有沒有自住優惠?」
「繼承、贈與會不會影響?」
「扣掉所有稅費後,我真正能拿多少?」
把這些問題先搞清楚,再決定出售價格與出售時間,才是真正完整的售屋規劃。
官方資料/法規
財政部|房地合一稅2.0個人稅制設計
財政部目前公布的現行制度,包括課稅範圍、稅率、計算方式及30日申報規定。
財政部|房地合一稅2.0改革重點
說明房地合一2.0自110年7月1日起施行,以及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房地的適用規定。
財政部|所得稅法
房地合一稅課稅範圍、自住優惠及特殊稅率均以現行所得稅法為準。
財政部|舊制房屋交易所得
非屬房地合一新制範圍者,適用舊制房屋交易所得規定。
財政部|2026年繼承、受贈舊制房屋新規定
2026年7月發布舊制繼承、受贈房屋交易所得按物價指數調整的最新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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