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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9月17日 星期四

 

|房地合一稅「舊制 vs 2.0」一次看懂

房子賣掉到底要繳多少稅?先搞懂你是哪一種制度

很多屋主準備出售房屋、土地時,第一個想到的是:

「我的房子賣掉,要繳多少房地合一稅?」

但其實第一個問題不是「繳多少」。

而是:

「我到底適用舊制,還是房地合一稅2.0?」

因為適用制度不同,課稅方式、申報時間、稅率及計算方式都可能不同。

而且現在已經是2026年,實務上最容易讓人混淆的「房地合一1.0」不需要再當成現行制度來比較。

目前屋主真正應該掌握的是:

舊制 vs 房地合一稅2.0


一、先給答案:判斷新制、舊制,第一關看「取得時間」

最簡單的判斷方式:

房地取得情況原則適用制度
10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舊制
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房地合一稅2.0適用範圍
105年後取得預售屋符合規定者納入房地合一稅
某些符合條件的股權交易視同房地交易課稅

財政部目前說明,房地合一稅2.0自110年7月1日起施行;個人及營利事業自110年7月1日起交易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地,適用房地合一稅2.0。

但是要特別注意:

不能只看「房子幾年買的」。

如果是:

  • 繼承
  • 贈與
  • 夫妻贈與
  • 共有持分
  • 都市更新
  • 危老重建
  • 自地自建
  • 與建商合建

取得時間及持有期間可能有特殊規定。

所以特殊案件不能只用一句:

「105年前就是舊制,105年後就是2.0。」

直接判斷。


二、2026年最重要的「舊制 vs 2.0」比較表

比較項目舊制房地合一稅2.0
主要適用房地104/12/31以前取得等非新制範圍105/1/1以後取得房地等
課稅重點主要課房屋交易所得房屋+土地交易所得
土地部分土地交易所得原則不併入綜所稅納入房地交易所得計算
土地增值稅另行計算仍然要繳,但土地漲價總數額涉及房地合一所得計算
稅率併入綜合所得,依綜所稅級距課稅依持有期間適用差別稅率
短期出售與2.0不同短期稅率較高
申報時間原則次年5月綜合所得稅申報原則交易後30日內申報
預售屋依舊制時代規定納入房地合一課稅範圍
自住優惠舊制規定不同符合條件可享400萬元免稅額
交易所得房屋部分計算房地整體計算

財政部目前仍明確說明,非屬房地合一新制範圍的房屋,適用舊制財產交易所得;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地則屬房地合一課稅範圍。


三、什麼是「舊制」?

舊制最大的特色,可以用一句話記:

「房屋算所得,土地主要看土地增值稅。」

例如:

屋主在103年買了一間房地。

2026年出售。

如果這間房地屬於舊制範圍:

土地部分

主要涉及:

土地增值稅

房屋部分

則計算:

房屋交易所得

再將房屋交易所得併入當年度綜合所得申報。

財政部目前仍針對舊制房屋交易所得發布年度計算規定;舊制房屋原則上依實際交易資料核實計算,非屬新制範圍者,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。


四、舊制為什麼很多人會覺得「土地沒有再課一次所得稅」?

因為舊制時代:

土地交易所得不計入綜合所得稅。

土地增值的部分,主要透過:

土地增值稅

處理。

因此舊制常被簡化成:

房屋 → 財產交易所得稅

土地 → 土地增值稅

但是要注意:

「土地不課房屋交易所得稅」

不代表:

「土地完全不用繳稅」。

土地增值稅仍然可能產生。


五、什麼是房地合一稅2.0?

房地合一稅2.0的核心概念非常簡單:

房子+土地的交易所得一起計算

基本計算方式可以先記成:

房地交易所得

=

成交價額

- 取得成本

- 因取得、改良及移轉支付的必要費用

再依規定減除:

土地漲價總數額

計算課稅所得。

財政部目前的公式就是:

成交價額-取得成本-相關費用-土地漲價總數額=課稅所得。


六、房地合一稅2.0目前稅率是多少?

這是屋主最需要知道的部分。

境內居住個人

持有期間房地合一稅2.0
2年以內45%
超過2年~5年35%
超過5年~10年20%
超過10年15%

因此現在不要再用早期房地合一1.0的稅率表來判斷。

2026年實務上直接記:

2年 → 45%

5年 → 35%以下

10年 → 20%以下

超過10年 → 15%

財政部現行房地合一2.0制度就是將短期交易適用35%、45%高稅率的期間拉長。


七、為什麼「持有5年」非常重要?

這是屋主常常忽略的地方。

假設:

房地交易所得:

500萬元

先不考慮特殊優惠及其他因素。

持有2年內

500萬 × 45%

= 225萬元


持有3年

500萬 × 35%

= 175萬元


持有7年

500萬 × 20%

= 100萬元


持有11年

500萬 × 15%

= 75萬元

同樣都是500萬元的課稅所得,

因為持有期間不同:

稅負可能差非常多。

所以屋主出售前,不要只問:

「現在可以賣多少?」

還要問:

「現在賣,適用哪一個持有期間級距?」


八、但是45%、35%、20%、15%不是所有人都一樣

這點非常重要。

房地合一2.0並不是:

所有房子一律套45%、35%、20%、15%。

所得稅法針對一些特殊情況有不同稅率。

例如:

非自願因素出售

符合財政部公告的調職、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,且持有期間在5年以下者:

20%

自有土地與建商合建

符合規定者:

20%

都市更新、危老重建等特定情況

也可能有特殊稅率。

因此:

看到房子持有3年,不代表一定就是35%。

還要確認交易性質。


九、最重要的「自住6年優惠」

這是一般屋主最應該知道的優惠。

如果符合:

  • 個人或配偶、未成年子女設籍
  • 持有並實際居住連續滿6年
  • 交易前6年沒有出租
  • 交易前6年沒有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
  • 過去6年沒有使用過這項自住房地優惠

符合規定者:

課稅所得400萬元以內免稅

超過400萬元:

超過部分按10%課稅

財政部2026年最新說明仍維持這項優惠。


十、舉一個自住6年的例子

假設:

房地交易所得:

600萬元

符合自住6年優惠。

先扣:

400萬元免稅額

剩下:

200萬元

再以10%計算:

200萬元 × 10%

= 20萬元

所以:

不是看到房地合一稅最高45%,就認為自住房一定要繳45%。

如果符合自住優惠,稅負可能差非常多。


十一、繼承的房子,要特別小心

這是實務上非常容易搞錯的地方。

例如:

父親在民國103年買房。

後來由兒子繼承。

兒子2026年出售。

不能只說:

「兒子是105年以後取得,所以一定2.0。」

繼承案件有特殊規定。

財政部說明,若被繼承人在104年12月31日以前已取得房地,繼承人之後出售時,可能仍適用舊制;但若被繼承人本身是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,則可能進入新制。

所以:

繼承房不能只看繼承人拿到房子的日期。

一定要往前追:

「被繼承人當初什麼時候取得?」


十二、2026年又有一項重要更新:舊制繼承、受贈房屋的所得計算

這一點是2026年屋主特別值得注意的新資訊。

財政部在2026年7月發布新解釋:

如果是:

繼承或受贈取得的舊制房屋

之後出售時,可以依規定將繼承或受贈時的房屋評定現值,按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後,再作為計算房屋交易所得的減項。

目的就是降低長期物價上漲造成的名目所得增加。

這對:

長輩留下來的老房子

繼承房產

特別值得注意。


十三、共有持分出售,甚至可能「同一間房、兩種稅制」

這是非常重要的實務案例。

例如:

甲在103年取得:

1/2持分

乙在111年取得:

1/2持分

2026年兩人一起出售。

雖然:

是同一間房子

但是:

甲的1/2

可能屬於:

舊制

乙的1/2

可能屬於:

房地合一2.0

也就是:

同一間房子,不同所有權人的持分,可能適用不同稅制。

財政部2026年也特別提醒,共有房地出售時,如果各所有權人取得時間不同,交易所得可能分別適用舊制財產交易所得或房地合一稅。


十四、預售屋現在也不能用「一般房屋」的想法判斷

房地合一2.0擴大課稅範圍。

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

符合規定者:

納入房地合一課稅範圍。

所以現在買預售屋後轉售:

不能再用以前「只是轉讓權利」的舊觀念來理解。

房地合一2.0就是為了防止利用預售屋交易規避房地交易所得稅而擴大課稅範圍。


十五、農地也不能一概而論

這是土地屋主非常容易誤會的地方。

看到:

農地

不代表:

一定不用房地合一稅。

但所得稅法第4條之5確實列有特定農業用地,如果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相關規定、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者,可適用房地合一所得稅免稅規定。

所以農地出售要看:

  • 土地使用分區
  • 使用地編定
  • 是否符合農業發展條例
  • 是否符合農地農用
  • 是否符合相關免稅條件
  • 土地增值稅是否符合不課徵條件

不能只看到「農地」兩個字就直接說:

「不用房地合一稅。」



十六、房地合一2.0最容易被忽略的申報期限

這一點跟舊制差很多。

舊制

房屋交易所得原則上:

併入次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。

也就是一般所說的:

「隔年5月申報。」

財政部對舊制房屋交易所得的說明即採此方式。


房地合一2.0

不是等明年5月。

而是:

原則上交易後30日內申報。

房屋、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的:

次日起30日內

向國稅局申報。

預售屋等特定交易,也有相應的30日申報規定。


十七、房地合一稅到底怎麼算?

可以用這個簡單公式理解:

第一步:算交易所得

成交價

- 取得成本

- 必要費用

=交易所得

第二步:

再依規定減除:

土地漲價總數額

第三步:

得到:

課稅所得

第四步:

課稅所得 × 適用稅率

=

應納房地合一所得稅

財政部現行計算說明即採「成交價額-取得成本-相關費用-土地漲價總數額」計算課稅所得。


十八、哪些成本、費用可能影響房地合一稅?

屋主出售房屋時,千萬不要把所有資料都丟掉。

常見需要注意的包括:

取得成本

  • 原始買價
  • 契稅
  • 印花稅
  • 代書費
  • 規費
  • 公證費
  • 仲介費
  • 其他符合規定的取得成本

改良、修繕

符合規定的:

  • 增建
  • 改良
  • 修繕
  • 提升房屋價值或效能的支出

都可能涉及成本認列。

財政部目前也明列取得、改良、移轉相關必要費用及符合條件的增置、改良、修繕費等成本規定。

所以:

發票、收據、契約、付款證明,能留就留。


十九、最容易犯的5個錯誤

❌ 錯誤1:以為現在還有「1.0或2.0可以選」

不是。

2026年實務判斷應該先確認:

屬舊制,還是房地合一2.0。


❌ 錯誤2:以為105年前買的房子一定永遠舊制

一般判斷是如此,但:

繼承、贈與、共有持分等特殊案件不能直接套用。


❌ 錯誤3:以為房地合一稅就是「賣價-買價×稅率」

不完整。

還要考慮:

成本+必要費用+土地漲價總數額+適用優惠。


❌ 錯誤4:以為自住房出售一定45%

錯。

符合自住6年優惠:

400萬元以下免稅

超過部分:

10%



❌ 錯誤5:以為房地合一稅明年5月再報就可以

這是非常危險的。

房地合一2.0:

原則上交易後30日內申報。

不要跟一般綜合所得稅的5月申報混在一起。


二十、屋主出售前,建議先做「8項檢查」

出售前先把這8件事確認清楚:

① 取得日期

到底是哪一天取得?

② 取得方式

買賣?

繼承?

贈與?

共有?

③ 適用制度

舊制?

房地合一2.0?

④ 持有期間

是否已經跨過:

2年、5年、10年?

⑤ 是否符合自住6年優惠

有沒有:

設籍+實際居住+6年?

⑥ 成本證明

原始買價及相關費用是否留存?

⑦ 改良修繕費

有沒有合法憑證?

⑧ 最後淨得款

不是只算:

「房子可以賣多少?」

而是要算:

「扣掉稅與交易成本後,我最後真正拿多少?」


二十一、實際案例:同樣賣1,500萬元,稅制可能完全不同

假設兩位屋主:

A屋主

2010年取得。

2026年出售:

1,500萬元

屬於舊制範圍。

主要計算:

房屋交易所得

再併入綜合所得申報。


B屋主

2018年取得。

2026年出售:

1,500萬元

屬房地合一2.0範圍。

需要計算:

房地交易所得

並依持有期間適用2.0稅率。


C屋主

2018年取得。

2026年出售。

而且符合:

自住6年優惠

如果課稅所得600萬元:

400萬元免稅,

剩下200萬元:

200萬元 × 10%=20萬元

所以三個人:

都是賣1,500萬元

最後實際繳的稅:

可能完全不同。

這就是為什麼:

不能只看房屋售價判斷稅負。


二十二、我的市場觀察:屋主真正應該算的是「淨到手」

很多屋主談房屋出售時只問:

「現在市場可以賣多少?」

但專業的出售規劃應該多問一步:

售價

↓

減取得成本

↓

減合法必要費用

↓

計算房地交易所得

↓

判斷房地合一稅

↓

土地增值稅

↓

其他交易成本

↓

最後真正拿到多少?

例如:

房子多賣100萬元,

不代表:

口袋真的多100萬元。

因為還要考慮:

房地合一稅、土地增值稅、仲介費、代書費及其他交易成本。

所以我認為:

真正專業的房屋出售評估,不只是幫屋主估「市場價格」,而是要讓屋主知道「出售後真正能留下多少」。


二十三、2026年房地合一稅最簡單記法

如果是一般屋主,可以先記住這張表:

先看什麼?記住這個
第一關取得日期
第二關舊制 or 房地合一2.0
第三關持有幾年
第四關是否有特殊交易情況
第五關是否符合自住6年
第六關成本及費用證明
第七關土地漲價總數額
第八關最後淨到手金額

二十四、一句話搞懂「舊制 vs 房地合一2.0」

舊制

主要是「房屋交易所得」併入綜合所得課稅,土地部分主要涉及土地增值稅。

房地合一2.0

房屋+土地交易所得合併計算,依持有期間適用差別稅率,原則上交易後30日內申報。

自住6年

符合條件,課稅所得400萬元以內免稅,超過部分10%。


二十五、最後提醒屋主

房地合一稅真正困難的地方,不是背稅率。

而是:

「先判斷你是哪一種案件。」

尤其遇到:

  • 老屋
  • 繼承房
  • 贈與房
  • 夫妻贈與
  • 共有持分
  • 農地
  • 預售屋
  • 都市更新
  • 危老重建
  • 自地自建
  • 與建商合建

都不要直接套一般公式。

正確順序應該是:

先確認取得方式

↓

確認取得日期

↓

判斷舊制/房地合一2.0

↓

確認持有期間

↓

確認是否有優惠或特殊稅率

↓

計算課稅所得

↓

最後才算稅額


結語

房子賣得高,不一定就是賺得多。

真正重要的是:

「賣掉以後,最後真正留下多少?」

因此,準備出售房屋、土地之前,建議不要只問:

「現在行情多少?」

也要問:

「我的稅制是哪一種?」

「房地合一稅怎麼算?」

「有沒有自住優惠?」

「繼承、贈與會不會影響?」

「扣掉所有稅費後,我真正能拿多少?」

把這些問題先搞清楚,再決定出售價格與出售時間,才是真正完整的售屋規劃。


官方資料/法規

財政部|房地合一稅2.0個人稅制設計

財政部目前公布的現行制度,包括課稅範圍、稅率、計算方式及30日申報規定。

財政部|房地合一稅2.0改革重點

說明房地合一2.0自110年7月1日起施行,以及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房地的適用規定。

財政部|所得稅法

房地合一稅課稅範圍、自住優惠及特殊稅率均以現行所得稅法為準。

財政部|舊制房屋交易所得

非屬房地合一新制範圍者,適用舊制房屋交易所得規定。

財政部|2026年繼承、受贈舊制房屋新規定

2026年7月發布舊制繼承、受贈房屋交易所得按物價指數調整的最新規定。


延伸閱讀

如果您是:

① 準備賣房

② 繼承老房

③ 贈與房地

④ 持分土地出售

⑤ 農地出售

⑥ 青埔或桃園航空城房地出售

不要只看市場價格。

先把稅算清楚,再決定怎麼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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賣房不是只看「賣多少」,更要看「最後留下多少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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